违法停车被拍 司机竟夺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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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21 11:48:30
早报讯违法停车被拍了照,司机竟一把“夺”过协警手中的照相机,然后驾车逃之夭夭?昨晚,这位无厘头司机被市交警支队治安中队带走,并接受询问笔录。
昨天下午3点左右,在和睦路上,一辆黄色松花江面包车违法停放。拱墅交警大队一名协警将该违法行为用相机形式固定。不知道为何,一名男子跑来,一伸手就把协警相机“拿”走,并快速启动车子扬长而去。
很快,交通经济91.8等电台马上播出这条消息,并发动全市司机关注车牌号为浙AAD716面包车的去向。接着,交警通过驾驶员信息系统,很快联系上一名姓俞的男子。俞某称自己就是司机目前正在接受笔录。
上周,江干、景区各有一名民警在执法中,相继遇到不配合管理的司机,在他们驾车离开时,被拖行一段距离,反管理现象突现。
法律人士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的,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所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而交通协警是辅助交警进行交通管理人员,具体认定上要细细琢磨。
那么司机“夺”相机行为该怎么定性?此事前因后果,警方还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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