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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吉公寓80个地下停车位该不该卖

走进浙江网 走进浙江 本站编辑 2007-5-21 11:48:31

——香吉公寓业主质疑开发商在《物权法》实施前抛售车库

“最近,我们香吉公寓的好多住户接到开发商打来的电话,问要不要买地下车位,开价都很便宜,我怀疑这是开发商想在《物权法》实施前抛售地下车位。”公寓业主委员会的杨先生代表300多户住户日前打进12345市长热线,希望有关部门能查一查这事儿。

事件“卖车库”引出业委会公告

这两天,该小区的几幢居民楼单元门口张贴着一纸《香吉公寓业主委员会公告》(见图),针对车位买卖一事请大家不要轻易行动,业委会将代表全体业主,以《物权法》为武器,与开发商交涉,最大限度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

《公告》引起众业主的议论。

该业委会委员杨先生对《公告》的由来很清楚。他回忆,大约一个星期前,小区2幢一单元住户韩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开发商,询问他要不要买地下停车位,只要花七八万元就可以了,绝对划算。

之后,又有十几家住户接到同样的电话,他们向业委会作了反映。

“这简直就是大甩卖嘛!我们小区的地下车位,至少也得十四五万元一个吧。”杨先生闻讯,就觉得此事可能与马上要实施的《物权法》有关。于是,业委会立刻采取措施,贴出了公告。

业主地下车库应归住户所有

“2003年,香吉公寓交付使用时,我们曾问过开发商,这地下车库是谁的,开发商明确回答是归全体住户的。”不过,杨先生说,当时双方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留下文字凭证。

2004年,开发商开始向住户们出租地下车库的停车位,曾引起业主们强烈反对,甚至还惊动了110。

2005年,开发商以14万—15万元一个的价格,卖掉了28个地下停车位。

“我们小区有点特殊,地面上除了绿地和消防通道,没有停车的空间,300多户住户要想停车只有去地下停车库的80个泊位。同时,开发商也拿不出地下停车库的产权证明。因此,地下停车库应该归我们全体住户所有,由物业公司决定是否收费。”杨先生说。

开发商我们有权出售地下车库

开发商杭州二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张先生对此予以否认:“我们从来没有给业主打过买车库的电话。即便我们要卖车位,也是完全合法的。”

张先生给出几大理由:新出台的《物权法》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开发商有权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同时,地下停车库原来是地下防空设施,应该归开发商所有,“根本就不需要什么产权证明!”

委地下车库归属历来有争议

“地下车库的归属权问题,一直以来都有争议,原因是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作依据。”杭州市建委房产开发处的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机动车库公建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前的相关法律法规都只是对建设标准作出规定和要求,对其权属没有明确的界定。

2005年1月出台的《杭州市住宅区配套公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也只是对住宅区停车泊位的10%临时停车泊位作出了权属规定,但这对于2003年竣工的香吉公寓项目已经不具备追溯效力。

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只是规定“地面公共停车泊位、按标准建设的自行车库属于居住区全体业主所有”。而《物权法》也只是明确,今后地下车库可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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