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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浙江首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亮相

走进浙江网 2010-3-8 9:00:37
 如今外商在浙江做生意也寻求1+1大于2的模式。昨天,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全省首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义乌市阿里巴沙信息咨询服务部(普通合伙),已正式成立。

  得益于3月1日开始施行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如今外商投资人除了可以在我省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之外,还可以注册一种全新类型的企业——合伙企业。

  “外商在华投资效率和灵活性大幅提升。”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前通常所说的“三资企业”,将外商来中国大陆投资限定在公司制的法人企业形式。按照3月1日起实施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两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或外国企业、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均可设立合伙企业,这就使我国公民首次可以自然人的身份与外商共同设立企业。

  据了解,《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类型包括外商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外商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意味着外商可以作为有限合伙人,只出资金,承担出资资金为限的有限责任,而中国的合作伙伴可以作为无限合伙人,出技术,承担无限责任。这就使那些拥有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却无资金创业的个人不仅可以利用国内资本,还可以吸引外国企业、自然人的资本。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 桂超 参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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