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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局提醒:高复招生广告不可盲信

走进浙江网 通讯员 沈雁 毛江平 2007-7-11 10:13:09
随着高考的结束,高复招生广告明显增多。一些学校为达到招徕学生目的,在复读招生广告中采取一些不实手法,欺骗和误导学生,引起了很多学生及家长的反感。
鉴于当前对招生广告尤其是高复招生广告的投诉明显增加的情况,7月4日,浙江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高复招生广告管理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统一组织对高复招生广告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虚假违法招生广告,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学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日前,有群众、媒体向杭州市工商局反映:杭州新理想高复在广告中,使用理科高考成绩为692分的应届生王××的名义,误导考生。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查证,发现2007年浙江省理科高考成绩为692分的考生均为应届毕业生。杭州新理想高复的招生广告已涉嫌作引人误解的宣传,违反了《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此案目前正在立案调查中。
《通知》还给广大学生及家长提出了五点建议:
一、个别学校在复读招生广告中使用高考成绩得分高的应届生的名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极易误导学生和家长,请注意甄别,慎重选择。
二、一些学校在广告中公布部分高考上线学生的成绩作宣传,或者宣称经过本校一年高复,提高若干个批次以上的有若干人,以提高广告的吸引力。学生和家长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对这些信息要注意具体了解和核实。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学生和家长在接受教育招生广告信息时,可以要求招生人员提供备案文件或查看教育行政部门的备案编号。
四、学生和家长在选择高复班时,要保持冷静,慎重选择,不要盲目听信宣传广告。要重视向教育主管部门或往届生进行咨询;有条件的可以通过实地参观、查看等多种途径了解学校的师资力量和办学成果。要注意保存好广告宣传资料、发票等证据,以便遇到问题时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学生及家长如因虚假违法招生广告而受骗上当的,请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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