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会员登陆 ·投诉建议
首 页    |      浙江关注    |    浙江企业    |    浙江房产    |    浙江车市    |    旅游休闲    |    文教娱乐    |    浙江法制    |   美食健康    |    浙江论坛
        高级搜索  
今日快讯
推荐文章
走进浙江网 >> 浙江关注 >> 浙江焦点 >> 我省提高困难生资助水平

我省提高困难生资助水平

走进浙江网 省政府 2007-9-5 9:25:35

我省提高困难生资助水平
寒门本科生平均资助标准每年2000元

对困难生,近年来我省采取了多种资助措施。日前,我省又发出通知,要求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资助政策从今年秋季开学后在全省统一实施。主要内容包括:

完善国家奖学金制度。中央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省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2~3档,根据实际情况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

中等职业学校。在继续实施现行中等职业学校困难学生免交学费和免费享受营养餐政策的前提下,将国家助学金资助面扩大到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行分类资助: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以及残疾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免学费、代管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的标准给予资助;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在校期间按照免学费并可享受爱心营养餐的标准给予资助。上述两类困难学生的资助面保持在10%左右。对其他学生,一、二年级资助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同时,在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就读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中继续实行免收学费政策,在中等职业学校中继续实行省政府奖学金政策。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经济与法制周刊》浙江站 《西部时报》浙江站 《财富时报》浙江站 联合主办 京浙今日经济信息服务部 协办
中国·浙江杭州环城西路5号(省政府四号楼) 法律顾问:浙江通纬律师事务所 郑海勇律师
浙ICP备 06092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