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签是因为原合同与新法不符?
走进浙江网
今日早报
2007-12-27 9:33:11
重签是因为原合同与新法不符?
■家乐福中国总部欲与4万职工重签劳动合同消息引人关注
■家乐福中国总部欲与4万职工重签劳动合同消息引人关注
■家乐福华东区:杭州家乐福员工可能近期重签劳动合同
□本报记者 翁浩浩
不论工龄长短、合同是否到期,都要在明天(12月28日)之前,与公司重新签订为期两年的新合同。近日,家乐福中国总部的这个做法,一经媒体报道,立刻引起多方关注。
昨天,记者在杭州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采访时,有关负责人称:目前,该公司还没接到相关通知,对这件事也不了解。家乐福华东区有关负责人则称:杭州家乐福的员工可能会在近期重签合同。
我省一位劳动法专家表示,家乐福中国总部的做法,会“隐性”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家乐福中国总部:4万名员工将重签合同
昨日的劳动报报道,近日,从家乐福中国总部传出一条消息,家乐福全国4万多名员工,除了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之外,不论工龄长短、合同是否到期,都要在明天(12月28日)之前,与公司重新签订为期两年的新合同。
根据报道,家乐福中国总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么做与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没有直接关系,而是公司“自身商业运作的行为”。同时,这次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不是强制的,合同没到期的员工可以自己选择签或不签。
不过,有工会法律部有关人士认为,家乐福的做法,无非是希望在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前,能多一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机会。但如此兴师动众地重签合同,容易引发员工的种种猜测和不满。
杭州家乐福:目前对此事并不了解
为此,昨天,记者专门来到杭州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了解相关情况。
“到目前为止,超市方面还没有接到来自中国总部的相关文件和通知。”杭州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公关部经理赵庆很肯定地说,目前,超市员工的劳动合同还是一年一签,并没有变化。
他认为,家乐福中国总部做出一项决定之前,肯定是咨询过相关法律部门的,因而不会违反《劳动合同法》。“如果要杭州家乐福超市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肯定也会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做的。”
随后,记者采访了几位家乐福超市员工。这些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员工表示,他们并没有听说要重新签订合同的事。
“不过,如果超市方面要与我们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除非是新合同的条款要比老合同的相差很多。不然的话,应该绝大多数人都会签。因为,我们并不知道,不签新合同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其中一位员工坦言。
家乐福华东区:杭州家乐福可能近期重签合同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实,记者联系上了家乐福公司华东区的公关部经理于剑。
“家乐福中国总部的确作出了报道所说的决定。”于剑解释说,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因为公司之前与员工签订的合同中,有部分条款与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不相符,所以要对劳动合同进行修改。另外,要按照新法的有关规定,把员工的劳动合同由一年一签,改为两年一签。当然,签不签劳动合同,“完全由员工自己决定”。
“目前,华东区各门店店长已经按照要求,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于剑说,前不久,他就与公司签订了一份新的劳动合同。“杭州家乐福超市的员工,也有可能在近期按照要求,与公司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劳动保障咨询中心:如此做法不当
对于家乐福中国总部的举动,浙江省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王根生科长认为,如果是劳动合同自然到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从劳动法角度说,完全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员工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家乐福这样做,可能会迫使劳动者来承担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造成的后果。因此,这样的做法恐怕不恰当。
“虽然家乐福方面表示,签不签劳动合同,完全由员工自己决定,但是,既然是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往往会迫使员工‘自觉’去履行公司的做法。”王根生说,很简单的道理,如果不重签劳动合同,员工可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忧虑:比如担心以后会不会工作环境要变差,或是工资要降低等等。在这样的心理影响下,即使劳动合同还没到期,大多数员工还是会和公司重签劳动合同的。 目前来看,用人单位对应《劳动合同法》的做法,一种是直接规避,比如大规模的裁员。对于这样的做法,劳动保障部门比较容易认定,用人单位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一种就是比较“隐性”的做法,这种做法的前提,往往是牺牲劳动者的权益。比如说,原本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自愿变更劳动合同,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了。对于这种情况,劳动保障部门想要执法,也比较困难。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 相关文章
- 最新文章
- 浙江省政协主席周国富与本站领导..[05-22]
- 原浙江省高院院长应勇与本站领导..[05-22]
- 金华市委书记徐止平与本站领导合..[05-22]
- 民进浙江省委副主委著名书画家吴..[05-21]
- 金华酥饼[12-13]
- 浙江省省长吕祖善[0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