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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浙江网 >> 浙江关注 >> 浙江焦点 >> 刍议如何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刍议如何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走进浙江网 2008-3-20 9:51:00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农村食品市场日益繁荣起来,各种小食品店、小超市、小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犹如一夜春风,较好地促进了农村的经济繁荣。而在方便广大农民群众生活需求的同时,一些不容忽视的食品安全隐患也充分暴露出来,严重威胁着农民的身体和 生命安全,“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毒火腿事件”等一系列食品安全案件的曝光,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为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关注的焦点。2007年7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发了第503号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余杭区工商局径山工商所所长 施连生/文     的重视程度,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已成为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刻不容缓的任务。本人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现阶段农村食品市场及监管工作现状:
 
    通过对农村的走访、调查,现在的农村食品市场及监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商品质量方面:在农村,商店及小卖部是农民主要生活用品的来源地,这些占据农村食品流通环节主流的小卖部虽然经营地点不同,但其所售的商品大同小异。随着农民生活条件的日益改善、食品放心连锁工程的实施,农村市场的食品质量虽然有了较大的改观,但不容忽视的是,一些在城市已失去市场的小食品、三无食品乃至过期食品仍在农村食品市场中占了 一席之地。特别是在学校周遍及偏远山区,针对儿童消费群体的桔子水、饼干、方便面、棒冰等许多小食品随处可见。这些食品有许多加入色素、防腐剂和甜味剂等添加剂,做工简单,卫生指标严重超标,严重威胁着农民的身心健康。
 
    (二)宣传教育方面:首先,在针对全社会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 上,由于受文化程度、地理条件及交通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在农村这个信息相对闭塞的区域,宣传力度较低是显而易见的。我们经常能在农村看到 其他的诸如计划生育、治安管理等相关知识宣传,却很难在其中发现有关食品安全常识的宣传。在农村,由于受传统的自给自足生产生活方式影响,除一些必须的生活用品外,农民关注食品安全的并不多,部分农民对食品安全常识根本可以说是零。“重价格、轻质量”的思想还很大程度的存在,很少有人考虑食品安全等因素。对买到的食品一般很少有人注意食品的商标、厂名、厂址,甚至生产日期等内容,部分农民抱有“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心理,即使吃出了问题也很少有人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维权,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假劣食品在农村的泛滥。其次,在对食品经营者的教育培训上还存在着很大的死角。政府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教育,也只能说是停留在表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规定了严格的标准,可在农村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和帮工中,对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真正掌握和重视的人却只占了很少的比例,有些食品经营者甚至连最基本的《健康证》都没有,却在从事着食品经营活动。甚至在证照齐全的经营者中,也很少有人能真正地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去从事经营活动。 
    (三)执法监管方面:现在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都已经引起了重视,特别是在国务院颁布了《特别规定》后,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都已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了日常的考核中,但目前所表现出来的状况是,首先,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都在努力抓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可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政府之间却各自为政,缺乏一个连动机制,未形成监管合力。在增加行政成本的同时,又因信息、技术不能共享,达不到监管的最佳效果。其次,在目前监管体制下,多数职能部门由于人员、经费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对农村食品市场特别是偏远山区的监管频次相对于城市而言要少的多。在农村除工商部门在基层有工商所、卫生部门在中心乡镇有分所及在农村有兼职的防疫大夫外,其余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在乡(镇)基本没有工作人员和和机构设置。再次,从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上看,还存在着良莠不齐的现象,监管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还有待提高。有些监管人员自己本身对食品安全知识的掌握也是一知半解,其在实际监管中的监管能力就可想而知了。
    (四)社会监督方面:社会整体对食品安全认知不够,导致食品市场安全形式严峻。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农民的消费水平和实际购买力较之城市而言,相对还处与一个较低的水平,加上受信息传递、文化程度和食品卫生知识缺乏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对食品安全的群防群控意识也相对较低。虽然近几年以来,政府在服务三农过程中为农村解决了很多的问题,在《特别规定》出台以后,政府在各村(社区)也相应地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为加强社会监督,特意聘请了一批食品安全监督员,专门负责本村的食品安全工作。但从整个农村层面而言,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仅靠各职能部门的执法力量和这些监督员是远远不够。而且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和监督员之间、政府之间往往是脱节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产生了影响。
    由此可见,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的今天,农村的食品安全工作仍不容乐观,如何更有效地做好农村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农村食品市场安全,已成了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当务之急。
    二、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常言道:“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关注民生特别予以了指出,提出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总要求。在我国,农村人口还占据着绝大部分,农村食品市场仍是主要的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关乎着全国农民的切身利益,保证农民食品安全对促进“三农”和实现农村的全面奔小康有着重要而现实的意义。笔者认为,在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应有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加强宣传教育,丰富宣传手段,完善宣传网络体系。在构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网络上,应因地制宜,从宣传、培训和活动三个方面协调推进。一是应加强媒体宣传。在宣传上建立畅销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设知识讲座,开辟食品安全专栏、专访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的知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应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在农村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上,应坚持边监管、边培训的原则,采取集中办班为主,各职能部门分散办班培训为辅,食品安全监督员协助培训为补充的农村食品安全培训为主,针对农村实际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做到统一师资队伍、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考试发证。三是应进一步丰富宣教手段。在农村宣传中,应充分利用农村围墙、乡(镇)政府公开栏,通过悬挂条幅,刷写标语,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并可针对农闲季节、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聘请专业人员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2、整和监管资源,加强沟通协调,构筑长效监管体系。从《特别规定》中我们不难看到,卫生、工商、质监、药监、农业等部门在监管中都有各自的职责,从近几年的监管实际来看,各部门都还停留在“单兵作战”的层面上,执法未形成合力,使本就有限的执法力量更显单薄。笔者认为,在现行的监管体制下,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协调和指导作用,纵向上建立市、县、镇、村层极领导的工作体系,保证食品安全监管的政令畅通。横向上建立以食品安全委员会为中心的各职能部门的联合工作体系,充分利用各职能部门现有的资源优势,切实发挥各自的长处,避免当前的各自为政的局面,齐抓共管,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在动态上应建立行业组织、协会、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为补充的社会监督体系,最大化地利用和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纵向齐动、横向联动、动态互动的监管网络,有利于增强监管效能,降低行政成本,保证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到位。
    3、强化社会监督,提升全民意识,完善社会监督体系。要通过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努力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在现今执法力量单薄的情况下,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改进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建设。首先,要加大人大、政协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改进执法单位的工作作风,督促执法单位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促使行政机关职能到位。其次,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员、行业协会等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他们的食品安全责任感。其次,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员、行业协会等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他们的食品安全责任感,充分利用他们熟悉本地情况的有利条件,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和信息传递。第三,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网络,设立一个能让普通农村消费者都能集注的专门举报受理电话,受理广大农村消费者的举报和投诉。同时,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村普通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氛围。
    4、开展信用评价,规范信用行为,完善信用监督体系。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绿色通行证,也是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我们在对一般经济主体进行信用制度,建立起政府、行业、社会三者相结合的评价体系。重点落实好食品经营企业的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应积极推进农村食品企业信用信息库建设,建立便捷的电话、计算机查询系统。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做到守信极力、失信惩戒,真正使信用体系建设成一种有制度保障的资源。
    5、培育物流基础,减少流通环节,完善食品配送体系。农村食品市场混乱的重点环节是流通环节,从源头抓起、培育物流基地和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是保证农村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一方面,我们要大力推广发展绿色食品,推广国家“绿标”食品企业为龙头的“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大力推进订单农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在农村食品流通环节上,应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部门规范、市场运作”的方针,把城市的现代化物流管理方式引入农村,在乡(镇)建立连锁超市,加快农村小型标准化超市改造进程,在规范配送企业经营行为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配送连锁机制,进一步减少食品在市场上的流通环节,杜绝食品的“二次污染”,切实规范农村食品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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