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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台国内首部专规 新建道路五年内不得开挖

走进浙江网 2009-2-16 9:49:58
    城市地下管线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项目之一,担负着能源、信息、通讯、广播电视等的传输工作,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划管理,经常会造成马路反复开挖、地下资源浪费等问题,多年来似乎让每个城市都头疼不已。

    目前,杭州有20多家专业管线单位,由于体制因素,地下管线建设往往是各自为政,重复开挖道路铺设管线。从今年1月1日起,《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部规范地下管线建设和信息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新建道路五年内不得开挖 

    道路乱开膛,坊间称“马路拉链”,形象地说明了马路屡屡遭挖的现象。有人曾给“马路拉链”算了一笔账,以位于全国中等水平的江西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用标准来计算,城市道路每挖一米得花1.4万元。 

    《条例》中对于城市道路的开挖做出了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开挖敷设城市地下管线。这就要求城市道路和城市地下管线必须完成同步建设。 

    而这一要求的实现需要技术的支持。据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叶茂东介绍,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在建设城市地下管线时普遍采用的一项技术叫做共同沟技术。因此,推进 “共同沟”建设,将是我市地下管线建设今后发展的方向。同步进行的还有“预埋横穿管道”,这也是我市在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不仅可以为将来的管线施工预留空间,还可以减少因管线敷设造成的道路开挖。《条例》还规定管线共同沟应当有偿使用,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管线共同沟。 

    地下管道要设立档案资料库

    埋设于马路底下的管线有10多个种类。如果将马路横向切开,我们会发现:人行道下是电力管沟和弱电共同沟,道路中心线底下很深的地方是雨污水管道,道路中心线两侧埋得比较浅的是自来水、煤气管等,道路侧石背后埋着路灯、公安监控、交通信号监控等管线。 

    许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能否把路打开,一次性将所有线路都埋好呢?事情远不止那么简单。部门多头、档案不全问题都成为了地下管线建设中的障碍,一直以来正是苦于没有规范的管理条例。 

    《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根据我市实际,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多项措施的规定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施工前期进行备案,将道路管线设置告知建设单位;在工期中如发现未建档的管线,需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工程竣工后要进行档案的移交,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如发生因城市地下管线紧急抢修发生变化或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在完工后一个月将管线档案报送管理机构。 

    不仅如此,城市地下管线的所有信息都将进行数字化管理,设立档案库和内部查询网络,这也将成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的核心内容。如出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道路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通知管线产权单位办理管线监护、管线建设单位未经测量将管线工程覆土、管线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拒不服从城市道路建设进度要求、监理单位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地下管线工程签字同意覆土、管线建设单位未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竣工档案等行为,有关人员或部门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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