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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两农民涉嫌贪污罪受审

走进浙江网 浙江法制报 2007-11-23 9:28:20

征地之机勾结官员虚报50亩蟹塘面积

    本报讯 日前,上虞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梁湖镇农民谢某、许某涉嫌贪污罪案。检察机关表示,虽然谢某、许某只是农民,但因为勾结国家工作人员,虚报蟹塘面积套取补偿款,涉嫌共同实施了贪污犯罪,所以被指控犯贪污罪。

    2003年,上虞市政府要求收回海涂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梁湖镇七六丘土地也属收回之地。该地系梁湖海丰农业股份公司所属,由镇农办代管,副镇长阮某任董事长,农办主任屠某任总经理,农办工作人员孙某、周某(上述4人均已判刑)分别任会计和出纳。

    周某、孙某在丈量面积过程中动起了歪脑筋,想出了虚报蟹塘面积、套取赔偿款的主意。为“保险”起见,两人决定与分管领导“合作”,得到了后者的同意。

    周、孙打算虚报蟹塘面积50亩,并决定由周去承包户谢某处做工作,虚报30亩;由孙去承包户许某处做工作,虚报20亩。

    当年11月,周某找到谢某,表达了“虚报蟹塘面积、钱弄来大家分”的意思,谢同意了。次月23日,谢某叫女儿去领取补偿款,得款后自己分得1.5万元,另6万元被周截留。

    同时,孙某也以同样的方式,与许某合谋,套取补偿款5万元,其中许分得1万元,另4万被孙截留。

    2006年9月,阮某案发,这起虚报蟹塘面积套取赔偿款的案子也浮出了水面。

    上虞市检察院认为,谢某与许某在承包的土地被国家征用进行补偿过程中,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以虚报冒领的手段共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2.5万元,分别实得1.5万元和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卢晓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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