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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禁止行业协会固定或者变更价格行为

走进浙江网 2009-8-14 11:07:41
        中新网8月13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禁止行业协会从事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等行为。

  国家发改委12日在其网站发布公告,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涉及中国境内和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6日。

  据征求意见稿中第九条指出,禁止行业协会从事下列行为:

  (一)制定发布行业协会规则、决定、通知等,固定或者变更价格;

  (二)召集本行业的经营者讨论并形成协议、决议、纪要、备忘录等,固定或者变更价格;

  (三)为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提供便利条件;

  (四)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应当依法禁止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行为。

责任编辑: 张健 参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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