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会员登陆 ·投诉建议
首 页    |      浙江关注    |    浙江企业    |    浙江房产    |    浙江车市    |    旅游休闲    |    文教娱乐    |    浙江法制    |   美食健康    |    浙江论坛
        高级搜索  
今日快讯
推荐文章
走进浙江网 >> 浙江法制 >> 社会与法 >> 刑事诉讼中如何获得法律援助

刑事诉讼中如何获得法律援助

走进浙江网 浙江法制报 2007-10-12 13:22:45

刑事诉讼中如何获得法律援助

陈晓峰

  不少人认为,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只有在审判阶段才能获得刑事法律援助,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刑事法律援助的惠及面远远不局限于此。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对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因素而难以聘请律师保障自身合法权利的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帮助制度。目前,从中央到地方设立了四级法律援助机构,主要由直辖市、设区的市和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刑事法律援助。
  刑事法律援助的受益对象为:犯罪嫌疑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告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
  获得法援途径:
  一是转交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可以通过看守所、负责侦查的公安局或负责审查起诉的检察院申请法律援助,其申请由看守所、公安局或检察院转交给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公安局或检察院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
  二是自行申请。在审查起诉阶段阶段,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检察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审判阶段
  获得法援途径:
  一是法院指定辩护。我国法律规定,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不管其是否经济困难,法院都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因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可以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法院将有关指定辩护的函件送至法律援助机构,由后者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二是转交申请。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可以通过法院申请法律援助,其申请由法院转交给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法院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
  三是自行申请。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代为申请法律援助。此外,在实践中,为方便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有些法律援助机构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在任一诉讼阶段代为申请法律援助。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在前一个诉讼阶段未提出申请的,不妨碍其在后阶段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在前一个诉讼阶段已经获得法律援助的,在后阶段继续需要法律援助的,应当再次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重新审查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
                     
  延伸阅读:
  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经济与法制周刊》浙江站 《西部时报》浙江站 《财富时报》浙江站 联合主办 京浙今日经济信息服务部 协办
中国·浙江杭州环城西路5号(省政府四号楼) 法律顾问:浙江通纬律师事务所 郑海勇律师
浙ICP备 06092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