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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合力擒贼 失主收钱放人

走进浙江网 2009-6-16 10:16:09

三门这一失主受到网民齐声谴责

       本报讯 近日,在三门县人民医院门口发生的一幕引发了当地网友的热议:当众多群众合力抓住小偷,准备扭送派出所时,失主拿回自己的钱包后,居然堂而皇之地收了小偷200元钱,在众目睽睽之下放走了小偷。

  事情发生在5月23日上午,一个小偷在三门县人民医院门口的大街上,伸手偷走了一位男子的钱包,正好被旁边路人看到。失主发现钱包被偷后,大喊了一声“抓小偷”。旁边群众听到叫喊声,立即追了上去,当场将小偷抓住。

  失主拿回了自己的钱包,让旁人看住小偷,自己仔细检查了钱包,发现东西没有丢失。大家都为他庆幸,商量着要把小偷扭送到公安局去。

  正在这个时候,却发生了一件很“雷人”的事。只见那个小偷一边低声地向失主说好话,哀求他放自己一马,一边从口袋里掏出200元钱,塞到失主手里。而失主在众目睽睽下,收了小偷递来的200元钱后,说了声“算了”,就松手将小偷放走。

  失主的举动让在场的人都呆住了。并且失主连一声“谢谢”都没向大伙说一句,就将200元钱放进口袋后离开。

  事情很快在当地引发热议。网友“我爱网络”说:“这是对社会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应该受到强烈谴责和批评。”网友“苿莉”说,虽然这种事只是很个别,但失主的行为比小偷更让人感到可恶和愤怒!网友“zxcvbnma”说,失主的这种行为,深深伤害了那些帮助其捉拿小偷的群众的心。大多数群众认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需要每一个人悉心珍惜与呵护,而这位失主与小偷“私了”的行为,是对见义勇为者的一种亵渎。

  当地警方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认为,由于小偷没有被扭送派出所,他们不知道小偷是一名初犯还是惯犯,因为初犯和惯犯的处罚和量刑轻重不同。对于失主收了小偷的钱而将其私下放走,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当受到谴责。

 

来源:《浙江法制报》

责任编辑: 周张婷 参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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