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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城禁止放飞孔明灯 3月起市区禁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走进浙江网 2010-2-26 10:03:54
浙江在线02月26日讯 杭州警方昨天发出提醒:从3月1日(正月十六日)开始,杭州市区将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需要特别提醒市民的是,城区将在元宵节期间重点治理孔明灯。

  市民应在允许燃放时间内将家中烟花爆竹燃放完毕。零售单位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应交由原批发企业集中保管,家中确无法燃放完毕的烟花爆竹,要上交公安机关统一销毁,如就近送到派出所或者社区警务室。

        警方特别指出,由于燃放孔明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城区将在元宵节期间重点治理,以杜绝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现象。

  元宵节期间,警方将会同工商、城管执法加强对孔明灯销售燃放的管理工作,发现销售孔明灯的摊贩、商户,将予以收缴,并作出相应处理。警方也请市民不要购买、燃放孔明灯。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 张健 参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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