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民告官20年大盘点 “民”赢占四成
走进浙江网
2010-3-31 16:02:38
3月31日,记者从温州中院了解到,该院对《行政诉讼法》实施20年来民告官案件进行大盘点时发现,这些年来,民告官“民”赢的逐年多了,而政府从民告官中汲取教训,违法行政的也少了。
民告官案件也出现了一些特点,比如因房屋、拆迁、土地、社保、规划、环保等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占总案件的60%,去年以来涉及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的民告官案件也增多。20年来,民告官民胜诉的占了近四成。民生案件增多,主要是由于经济大发展导致矛盾增多,同时百姓的权益意识增强,百姓对司法期望越来越高。记者还了解到,温州的民告官案件占了全省的四分之一。
据悉,今年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而温州是全国“民告官”第一案的发生地。1988年8月,苍南县农民包郑照因不服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将县政府告上法庭。当时《行政诉讼法》尚未颁布,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该案,时任苍南县县长的黄德余出庭应诉,引起社会轰动,甚至有人称该案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4月4日出台。
“民告官”第一案在温州本土产生了深远影响。一方面,老百姓看到了,民告官不仅是可能的,也是可行的。另一方面,政府官员也开明了,堂堂一个县长在1988年就可以出庭当被告,现在更是没有什么大不了。据温州中院统计,1989年《行政诉讼法》出台至今,温州中院累计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494件,审结二审行政案件6753件,结案数连续10多年居全省首位。
记者获悉,通过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温州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水平近年来明显提高。2005年至2009年,温州行政机关的败诉率下降为12.5%。(通讯员:陈峰 记者:应忠彭 实习记者:陈齐聘)
来源:浙江新闻网
责任编辑: 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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