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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浙江网 >> 浙江法制 >> 司法动态 >> 教育部祭出两大“杀手锏”

教育部祭出两大“杀手锏”

走进浙江网 新华社 2007-9-5 10:57:58

禁绝公办高中复读班 扫清中小学生黑校车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2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教育部于2002年发文提出的公办普通高中禁止办复读班的政策要求,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使这一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取得成效。

我们最近了解到,公办普通高中开办复读班的现象还没有完全被禁止,有些地方还是存在的。”王旭明说。

他表示,教育部在2002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的文件中即明确提出,从当年秋季开学起,各地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占用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也不得以插班形式举办复读班。

王旭明说,新学期开学前后,有关部门将通过全面排查、全面教育和严厉打击,扫清威胁中小学生安全的“黑校车”。

他说,各地有关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和租赁的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及驾驶人、行驶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凡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否则禁止运行;开学后,各地要组织对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深入的交通安全教育,尤其要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学校和家长不租用“黑校车”。有关部门还将集中开展一次打击农村地区未经审批非法运营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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