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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浙江网 >> 浙江法制 >> 维权援助 >> 高校可以收取重修费吗?哪些项目属于乱收费?

高校可以收取重修费吗?哪些项目属于乱收费?

走进浙江网 2008-12-29 10:47:09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明确规定,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各地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专升本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重修费”、“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费”、“本科生录取费”、“学位申请费”、“答辩费”、“论文印制费”、“旁听费”、“注册费”、“点招费”、“建校费”以及押金、保证金和各类证、卡工本费等。因此,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上述费用,否则属乱收费行为,学生有权向当地教育、物价部门举报。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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