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应受法律特别保护
走进浙江网
2009-6-15 10:36:09
本报讯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法律问题与对策建议研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制保障、私营企业劳动争议研究……6月13日,我省140多名专家、学者及政法维稳一线工作者聚集杭州,共话“社会和谐”。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胡坚、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宋光宝、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党组书记陈荣出席研讨会。
作为“当代浙学论坛——2009学术月”活动的第3场主论坛,此次“关注省情民意、促进社会和谐”研讨会共收到论文和学术报告230余篇,它们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阐述了如何应对当前复杂形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命题。有专家曾对某市民工子弟学校的孩子进行调查,发现有43.2%的孩子不满意城市生活,感到孤独、没有地方玩、学习压力大;部分流动儿童甚至在身份认同上产生矛盾和困惑,成为流离于城市和乡村之间的边缘人,由此形成了认知的偏离。而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也有专家指出,要切实维护民工子女的教育权,制定反教育歧视法,畅通农村通向城市的教育道路。
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如何理性处理一系列社会稳定问题成为专家探讨的重点。有专家调查发现,去年以来私营企业劳动纠纷的争议案件数量以及涉案人数快速增长,尤其是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突出。专家建议政府构建实时监察网络,加强联合执法,并提供及时的心理援助。
宋光宝充分肯定了研讨会的重要意义。他希望专家学者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问题来抓研究,针对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有效化解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社会矛盾纠纷等一批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研讨。要拓宽思路、联系实际、着眼实效来抓研究,紧密结合当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形势,从更大的范围、更新的视角来探讨影响社会稳定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为维护我省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支撑。
据悉,此次研讨会由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省法学会和省社会学学会联合主办,省警察协会协办。
来源:《浙江法制报》
责任编辑: 周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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